江岸区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
单位简介
根据《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江岸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〉的通知》(武文〔2009〕57号)和《中共武汉市江岸区委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江岸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岸发〔2010〕1号)精神,设立武汉市江岸区科学技术局,挂武汉市江岸区知识产权局、武汉市江岸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牌子,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。
主要职责
一、职责调整
(一)将区地震宏、微观监测管理工作职责划给区民防办公室。
(二)加强全区科技进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,优化科技资源配置,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。
二、主要职责
(一)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制定或组织拟订全区科学技术发展、创新型城区建设及相关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,并负责组织实施。
(二)贯彻执行国家专利及其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、法规;组织协调全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,负责重大专利技术的组织实施与服务,开展全区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活动。
(三)贯彻落实《中国21世纪议程》,制定或组织拟订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建设规划,积极组织辖区单位和辖区居民参与示范区建设,树立一批可持续发展示范典型;做好可持续发展宣传教育工作,增强全区干部和社区居民可持续发展观念。
(四)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科学技术发展各类年度计划;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技术开发计划、成果转化计划、创新体系和条件平台计划及重大科技专项。
(五)负责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、科学事业费、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费的使用和管理;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运用财政、信贷、税收及经济杠杆手段,研究制订多渠道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,优化科技资源配置。
(六)制订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,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;组织全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;指导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建设与发展。
(七)负责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、中试基地、科技产业化示范基地等技术创新基地与环境建设的综合管理。负责全区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的申报及管理工作。
(八)负责管理全区技术市场、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保密工作。
(九)指导、协调各街道、各行业和区直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;协同有关部门负责街道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组织工作。
(十)承担区科普工作联系会议办公室、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(十一)负责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建设与管理,指导、协调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与管理。
(十二)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内设机构
区科学技术局(区知识产权局、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管理办公室)设3个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 电话:027-85690075
(二)科技发展科 电话:027-85690093
(三)社会发展科 电话:027-85690095
办公地址
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石桥一路6号江岸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楼五楼。邮编:4200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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